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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2020级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确认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30 14:34 浏览次数:

浙大城市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

2020级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确认工作方案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发挥学院(系)办学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推进和完善分类招生、通识教育、专业培养、因材施教的教育教学模式,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大类招生专业确认办法(试行)》,结合传媒与人文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经学院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 仅限新闻传播学类内确认。

    3.兼顾专业建设与学生需求。

二、组织管理

    专业确认工作组长:张兰欣、孙福轩  

    专业确认工作副组长:顾杨丽

    专业确认工作组员:  黄先义、王佳、石苑、黄珺君、金洲枫

    纪委督查组:丁秀娇、耿志红

三、各专业志愿容量

        新闻:70

    广电:70

    广告:70

四、具体确认方案

   1.根据学校规定,专业确认工作于第一学期第7周启动,第10周将专业确认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疑义后报送教务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公示专业确认名单。

   2.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提交申请,专业志愿填报按第一、二、三排序,学生需填满所有三项志愿。未填满视为服从调配。

   3.学院根据学生专业志愿,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遴选确认。

    (1)当专业志愿的学生申请人数小于等于专业确认容量时,申请学生全部确认进入该专业。剩余名额从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第二志愿学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确认,直至额满。以此类推。

    (2)当专业志愿的学生申请人数大于专业确认容量时,根据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遴选,未能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第二志愿专业,以此类推。

   4.综合成绩由高考折算成绩(占80%)和第一学期新生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高等数学期中考试(占20%)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折算成绩*80%+(新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高等数学期中考试成绩)/2*20%

    高考折算成绩=60+40*(高考分-本科批次线)/(一批线-本科批次线)

    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则先根据高考折算成绩排序,若高考折算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新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高等数学考试成绩排序。

   5.缺考计为0分,不设补考。所有考试违纪行为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6.基本程序

    ①学生填报志愿。

    ②学院公示志愿填报结果。

    ③学院按志愿专业公示学生综合成绩。

    ④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初定专业名单。

    ⑤专业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审核、确定。

五、其它规定

   1.本方案仅适用于2020级新生大类分专业。

   2.有关2020级新闻传播学类学生的转专业问题,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本工作方案由浙大城市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浙大城市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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