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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传媒之星”学生实践奖励基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1 10:32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传媒之星”学生实践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传媒与人文学院发〔202154号)相关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浙大城市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传媒之星”学生实践奖励基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实践奖励基金的评选面向当学年大四在籍学生,参评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在校期间每个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均达到本专业前50%

3.严谨踏实、勇于创新,在专业实践或比赛中成绩突出,有较高层次的实践成果。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名额为每专业2名(共计8人),奖励额度每生 1000元。

三、申程序及时间

1.符合申请要求的同学,填写实践奖励基金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同时将两份表格的电子版上交至本班班长,并将纸质版与相关佐证材料于581700前交至文2-305学院学工办

2.各班班长对本班申请同学的基本信息进行汇总,并在班内对申请名单进行公示,确认无误后将申请表(附件1)与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汇总压缩后于5101700前发送至邮箱:qich@zucc.edu.cn(文件统一命名:XX班“传媒之星”学生实践奖励基金评选汇总)。

3.学院学工办将对各位同学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申请条件名单上报至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并公示。

五、其他

1.获奖同学需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后续相关宣传活动。

2.参加学术研究情况请遵照2021年度浙大城市学院竞赛赛项(附件3。其他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成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传媒之星”学生实践奖励基金申请表

附件2:浙大城市学院“传媒之星”学生实践奖励基金汇总表

附件3:2021年度浙大城市学院学科竞赛赛项

               传媒与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2421

 

“传媒之星”学生实践奖励基金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原院长张梦新教授为支持人才培养工作,捐资2万元人民币作为启动资金,设立“传媒与人文学院‘传媒之星’学生实践奖励基金”。此项基金的设置,是对青年学生立志成才、勤奋学习的重要激励,对培养创新应用型人才将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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