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大城院教〔2023〕109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等程序,拟推荐谢辉老师参评2023年度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月3日起至1月7日。
在公示期限内,对以上公示内容,若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者,可以电话、邮件、个人谈话等方式向学院纪委书记如实反映情况。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