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通知公告
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1 14:00 浏览次数:

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级同学

 

    为做好2025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定和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参照《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修订)(20246月修订)浙大城院学〔2024〕14号文件中有关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执行。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授予在大学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同学。参评者必须符合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基本条件以下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和国际交流实践活动。获两次以上学业优秀奖学金;或获一次学业优秀奖学金,未获学业优秀奖学金的另一学年学业成绩为小班或专业前50%且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创新创业类奖学金或对外交流奖学金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曾获得两次以上专业精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

1)(2)所指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其中一项须在毕业前最后评奖学年获得。

参加海外学习交流且顺利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各方面表现良好,可根据其海外学习交流期间的综合表现适当放宽评审条件。

    2、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评定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为所在学院毕业生人数的4%,新闻与传播学院省优名额为10人。

    

二、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和求是荣誉奖章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

2.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应填写《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1,个人填写,各班级汇总提交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者信息汇总表》(附件2.2,个人填写,各班级汇总提交)。(注意:以上表格均要求电子纸质版,个人评审登记表书面稿请正反面打印,不附页)

3.在评定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各班级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汇总表备注栏内予以注明各班级统一填写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一式两份(附件3)(名册上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学历:本科;生源地:写省市县;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要求电子稿和纸质版

4.优秀毕业生申请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否则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资格

5.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上报前在学院范围公示,充分征求大家意见。

 

    三、时间安排

    优秀毕业生初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2025年117前(寒假离校时学院学工办欣瑞国际10层1028室,电子版班级统一汇总发送邮箱:liliang@hzcu.edu.cn,联系人:老师,0571-88284359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新闻与传播学院学工办

                       20241231

 

附件:

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1、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

 

附件2.2《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者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3、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docx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