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级同学:
为做好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和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参照《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修订)(2024年6月修订)浙大城院学〔2024〕14号文件中有关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执行。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授予在大学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同学。参评者必须符合《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和国际交流实践活动。获两次以上学业优秀奖学金;或获一次学业优秀奖学金,未获学业优秀奖学金的另一学年学业成绩为小班或专业前50%且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创新创业类奖学金或对外交流奖学金;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曾获得两次以上专业精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
(1)(2)所指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其中一项须在毕业前最后评奖学年获得。
参加海外学习交流且顺利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各方面表现良好,可根据其海外学习交流期间的综合表现适当放宽评审条件。
2、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评定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为所在学院毕业生人数的4%,新闻与传播学院的省优名额为10人。
二、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和求是荣誉奖章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
2.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应填写《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1,个人填写,各班级汇总提交)、《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者信息汇总表》(附件2.2,个人填写,各班级汇总提交)。(注意:以上表格均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人评审登记表书面稿请正反面打印,不附页)。
3.在评定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各班级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汇总表备注栏内予以注明。各班级统一填写“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一式两份(附件3)(名册上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学历:本科;生源地:写省市县;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要求电子稿和纸质版)
4.优秀毕业生申请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否则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资格。
5.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上报前会在学院范围公示,充分征求大家意见。
三、时间安排
优秀毕业生初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5年1月17日前(寒假离校时)报学院学工办欣瑞国际10层1028室,电子版班级统一汇总发送邮箱:liliang@hzcu.edu.cn,联系人:李老师,0571-88284359。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新闻与传播学院学工办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