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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届优秀毕业生及求是荣誉奖章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7 11:09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013届优秀毕业生及求是荣誉奖章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做好2013届优秀毕业生和求是荣誉奖章的评定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参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发学〔2012〕70号)中有关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执行。
   2.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附件1)中有关省级优秀毕业生的确认条件执行。

3.求是荣誉奖章的评选参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发学〔2012〕70号)中有关求是荣誉奖章的评比条件执行。

    二、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和求是荣誉奖章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
    2.院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二),要求一式两份;各班级统一填写《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三)(均要求电子稿和书面稿,个人评审登记表书面稿请正反面打印,不附页)。

3.在评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原则上为毕业生人数的4%,但是如果班内确实有多名优秀学生,可以考虑多推荐一名,但是班内必须做好排序工作。对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统计表备注栏内予以注明,并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四)(该登记表必须正反面打印,表格上既有的字体不能做任何改动,填进去的字体可适当缩小,但是必须仍在一页纸上。表格上的“专业”必须是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学历”写“本科”;“生源地”填写,如果是本省的学生,写省、区,外省的学生写省、市;“政治面貌”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本人简历”填写: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在XX学校就读;“主要事迹”不要有附页,打印出来后手签上自己的名字。个人推荐表内容全部打印,手写签名;

各班级统一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一式两份(附件五)(名册上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学历:本科;生源地:本省学生写到省、区;外省学生写到省市;政治面貌: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要求电子稿和书面稿)。。   

4.优秀毕业生申请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否则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资格。
    5.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六),并附相关材料。同时各班将报送求是荣誉奖章的同学的信息汇总到《求是荣誉奖章报送格式》(附件七)

    6.优秀毕业生和求是荣誉奖章初评名单上报前应在班级范围公示,充分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

    三、时间安排

    1.优秀毕业生和求是荣誉奖章初评材料于1月17日前报学工办,联系人:潘玮丽,邮箱:panwl@zucc.edu.cn

 

 

附件: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

附件三: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附件四: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五: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附件六: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荣誉称号申请表

附件七:求是荣誉奖章报送格式

附件八:优秀毕业生和求是荣誉奖章的具体条件

附件九:2013届省优各分院名额 

 

传媒与人文学院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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