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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分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寝室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2-11-02 11:39 浏览次数:

各系、各办公室:

学生寝室是学生在校期间除课堂外的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的主要场所,也是班级建设延伸的重要阵地。寝室文明状况既反映学生的个人素质和精神面貌真实情况,也体现了一所学校的校风学风、管理水平和育人环境等各方面的情况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浙教工委〔2012〕17号)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寝室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分院实际情况,现就分院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 加强学习和宣传,统一认识,形成一个良好氛围

寝室文明状况是事关学校育人的根本问题。良好的寝室环境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习惯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也有利于提升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对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个性心理品质的发展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分院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师生加强学习《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浙教工委〔2012〕17号)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寝室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学院制定的《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寝室卫生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深刻认识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了更好地体现出文明寝室建设的氛围,分院总支结合党建文化月活动,把10月份定为文明寝室建设月。

利用各类网络媒介、主题班会、宣传展板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师生的思想认识,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中来,形成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多主体、广参与、常态化的格局。

  • 建立机构和团队,统一落实,建立管理机制

分院成立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小组,由总支负责任人担任组长,下设三个不同层面的工作团队:

一是辅导员团队: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骨干学生检查寝室情况。

二是班主任团队: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班级学生的文明寝室建设。

三是学生骨干团队: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定期检查寝室,并及时汇总相关数据报学工办。

  • 制定和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在学习学院《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寝室卫生标准》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分院《学生文明寝室管理条例》、《党员寝室管理规定》、《第二课堂实施细则》等制度,探索文明寝室建设的学分化管理机制,将学生在公寓的表现在第二课堂的学分、学年小结、毕业鉴定中都有所体现,建立文明寝室建设长效机制。

  • 广泛动员,发挥师生的共同作用

    分院在实施《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干部教师联系寝室制度》基础上,要求广大教师积极走访联系寝室,深入学生一线,主动关心学生,帮助指导学生成长发展,深化“三全育人”工作体系。对每个班级中的困难寝室、问题寝室做到有专人负责,具体到每位教师。

加强学生干部培养,发挥他们在文明寝室建设中的带头、组织和引导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党员之家、团学组织、学生党支部、班团组织、等学生组织在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充分鼓励和推动其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

  • 加强指导和考核,提升建设效率

文明寝室建设是分院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根据学院要求,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情况将纳入学年工作考核,并与辅导员评优、班主任推优、党支部考核、党员评优、学生干部鉴定等工作相挂钩。 

 

附件一:传媒与人文学院学生文明寝室管理条例

附件二:传媒与人文学院党员文明寝室管理条例

附件三:传媒分院干部教师联系寝室汇总表

附件四:传媒与人文学院干部教师联系寝室制度

附件五:传媒与人文学院辅导员走访寝室制度

附件六:传媒与人文学院班主任走访寝室制度

 附件七:传媒与人文学院文明寝室建设标准

信息来源:传媒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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